1、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所以一定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2、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
3、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合理调节,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4、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5、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6、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7、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
8、要夯实金融稳定的基础,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势头,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 毫不夸张的说,以上每一段话接下来可能都会影响一个行业的发展! 那么,具体到万众瞩目的房地产市场领域,又会有什么变化?
房地产市场即将迎来巨变 这里重点要说的就是“房产税”。 之所以这样说,原因有两点。 其一,回顾一下最近二十年的国民经济发展路径,就会发现这些年真正拉大国内民众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无非两个字——房产。 尤其是如个别业内人士所说的,其占有过程中近乎“零成本”、“零风险”的盈利模式,不仅成就了一大批“先富起来的人”,造就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黄金十年和白银十年,也不可避免的推高了各地的基础房价。 甚至还被个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进而严重影响到了我国要加快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这一发展目标和经济金融大局的稳定。 其二、就是本次会议中已经直接明确提出了“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和“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合理调节,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的要求。 注意,这里有三个重点,上面已经标红标粗。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加大“+“更多”这两个程度副词背后的深意 (说明过去虽然有了,但明显还不够) 。
再结合,今年以来所出台的有关于房地产市场从土地到房价调控方面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不难发现这一连串动作背后所释放出来的“强烈”信号—— 未来房产税很可能会替代土地财政成为房地产市场主要税收来源,这同时也预示着其征收的税率标准和适用范围都将进一步提升和扩大; 与此同时,房产税全面落地速度肯定会比想象中的要更快了。 甚至不乏有人认为,前段时间,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和房屋管理局三部门发文,并正式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就是在下一步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打样。 上海榜样:税率0.4%-0.6% 结合上海目前已经开始正式实施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辣妹儿总结了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其二、就是缴税时,所涉及到的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的计算问题。 目前上海市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其三,就是应缴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所以,下面这张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上所标注的那套建面为83.7㎡的新购住房,最终所须缴纳的房产税应为——32670.48 (单价)X 83.7(建面) X 0.004(税率) X 0.7(税率折扣) =7656.65 同时,这笔费用是需要每年缴纳的。 当然,也有免征的情况。 比如,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 本市农村居民通过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取得的住房; 或者虽然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但因为该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房产税能降房价吗? 前面说了那么多,现在还是要回到这个老生常谈,且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上来。
虽说,鉴于在这之前其实政府已经通过多个试点城市把该打的“预防针”都打了,外加截止目前为止,各类大会小会,各种调控政策,官方始终不变的口风都只是为了要稳定市场,而非促使降价。 以至于相当大一部分人产生了“从总体来看,房产税的出台对于房价的影响应该不大”的普遍认知。 但请注意,任何一种产业都有它特定生命周期,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其产业环境必将发生重大突变。 尤其是本次会议中提到的将“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未来至少是不会再出现“飞速发展”的可能了。 毕竟,至少在咱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来说,要想实现共同富裕,最核心也是最基本的一点肯定是要先解决住房问题。 不然再像现在这样,有人坐拥几十套,甚至更多的房,有人却连租房都困难,这肯定不是共同富裕 (即便未来不能实现让所有人都买房,但至少不会再担心没房住) 。 那么,一旦全面进入真正的“平稳期”,房产曾经拥有的金融投机性势必会有所减弱。 所以,毫无疑问,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一旦全面铺开,对于各地的住房市场以及现行房价肯定会存在一定利空。 所以,就又回到那句老话上来了——房住不炒。 这一次的信号,给的算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