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
珠海将新增筹集建设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万套,
“十四五”期间则不少于1.5万套!
8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问题。
据了解,我市被列为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2021-2023年,全市将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万套,“十四五”期间则不少于1.5万套。
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
等群体的住房问题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鼓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
《实施意见》还提出完善公共服务,
探索租购同权,
从就业服务、出行福利、
社会保险、卫生健康
等方面创新政策,
特别是教育方面,
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子女,
可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